《措施》提出,我省扶持大型企业由房屋市政、石化、公路、铁路、水利、电力、矿山、通信等单一行业总承包资质企业向多行业、多元化方向发展。鼓励支持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中、小型建筑企业通过合并、重组等方式,优化技术资源,发挥专业优势,逐步做大做强,兼并重组前各企业业绩可用于新企业资质申请。省内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,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达200万元的,可直接申请省内审批权限内相应类别专业承包乙级(二级)资质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,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,鼓励建设单位选择中小企业。
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,对建筑业企业融资到期需要续贷且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,按无还本续贷政策办理,且不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,对生产经营正常、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业企业稳贷、续贷,不盲目抽贷、压贷。
在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,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,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,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(含变更、签证、索赔等)进行价款计算、确认和支付。进度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%。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,充分利用购买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等方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。加强监督队伍建设,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。